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个人主页侵权中ISP的责任

  b、 Sega Enterprises Ltd. v. Maphia:26 
  该案是又一个里程碑式的判例,原告Sega是一个以制造电子游戏软硬件闻名的公司,
  而被告Maphia是美国加州地区的BBS站;本案中被告通过BBS站提供最受欢迎及最新出版的Sega游戏软件供其用户使用,并贩卖可以下载这些软件的机器给其用户。法院认为被告的这些行为已经直接侵害了原告Sega公司对这些游戏软件的著作权,由于被告在非法复制中所起的作用—有侵犯版权的用途仍提供装置和条件,并给予鼓励和指导—令其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就“明知”而言,法院认为被告并需要确切地知道上传、下载的侵权行为何时发生,只要有证据表明被告对侵权行为有总体和一般的了解即可。从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当时美国法院对在线服务提供者(ISP)的态度是相当严厉的,这也是美国知识产权工作组在撰写白皮书时所依据的主要案例。
  ⑵转变——新案例产生(Religious Technology Ctr. v. Netcom On-line Communication Service, Inc)27 :
   该案原告是L. Ron Hubbard 全部作品的版权人,共同被告Dennis Erlich,擅自将Hubbard的一部分作品通过Klemesrud在家里开设的BBS上传到互联网。共同被告Klemesrud是一个小型BBS经营者,约有用户500人。Klemesrud的计算机通过Netcom公司访问互联网,共同被告Netcom是全美最大的ISP之一。
   Erlich将侵权材料通过电话线传输给Klemesrud经营的BBS,材料存储在Klemesrud的计算机中,并且自动复制到Netcom的计算机中,存储的信息可被BBS的用户下载,Netcom并不控制或管理传输的任何材料的内容。原告曾与Klemesrud和Netcom联系,要求它们不再为Erlich提供访问Internet的服务,Netcom予以拒绝,理由是无法将Erlich单独排除出Internet而不牵连Klemesrud的其他五百多名用户。
   原告起诉控告Erlich、Klemesrud及Netcom侵犯版权,诉讼请求中要求Klemesrud及Netcom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共同侵权责任以及代替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Netcom与Klemesrud的行为不构成直接侵权。虽然在Netcom与Klemesrud的计算机中确实发现了有关作品的复制本,但是Netcom与Klemesrud的存储与传输行为并没有使版权人的任何权利(包括发行权和公开展示权)遭到侵犯。法院的理由是,虽然在某种意义上Klemesrud与Netcom帮助实现了Internet的“自动发行”与用户文件的“公开展示”,但是在线服务提供者没有能力控制其用户上载信息,即便责令它们承担责任对制裁版权侵权也起不了多大作用。法院认为如果在线服务提供者(尤其是ISP)在侵权中的作用不过是建立和运行一种维持网络正常运转所必需的系统,那么让无数这样的当事人陷入责任之中就是不明智的,毕竟让整个Internet为侵权行为负责并不能有效地制裁和预防侵权行为。况且,在本案中这样做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已经有Erlich这个导致侵权发生的人承担责任。28 
   法院认定Netcom有可能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如果它得知Erlich的侵权行为时还来得及采取措施却置之不理,就构成了共同侵权;但它不需要为Erlich的侵权行为承担代替责任。虽然Netcom对传输的信息内容有一定的控制能力,但是原告无法证明Netcom从Erlich的侵权行为中获得了任何直接经济利益,而这一点对代替责任的成立起关键作用。
   Netcom一案像一枚投入水中的石子,立刻激起层层波澜,有人评价这个判例“包含了迄今为止这一方面最深思熟虑的司法分析”29 ;也有人指出该案法院创立的规则“也许从实践的角度是正确的,但却不符合(美国)版权法关于直接侵权的定义。30 ”
   在美国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三种侵权责任:严格责任(即无过错责任)主要针对直接侵权行为,侵权人无需有侵权的故意或明知,不考虑侵权人的意图或思想状态,完全由其客观行为来决定,权利人无需证明其存在过错,侵权人也不能抗辩。除直接侵权外,还有间接侵权而引起的共同责任(Contributory Liability)和代替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当一个人明知是侵权行为,引诱导致他人实施或为另一个人的侵权行为提供物质上的帮助,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共同侵权是以与侵权行为(不必是直接侵权人)有联系为基础;代替责任则是指如果一个人有权利和能力监督他人的侵权行为,而且这种权利和能力与对版权材料的使用有明显直接的经济联系(即使事实上并不知道侵权行为正在发生),则监督人可能被视为对侵权行为承担代替责任,代替责任以与直接侵权人(不必与侵权行为)有联系为基础。一般说来,直接侵权人适用严格责任标准(不考虑侵权人意图),当然版权法授权法院在认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可以考虑侵权人非主观故意的事实。而对代替责任人和共同侵权人则不适用严格责任,而适用一个更宽的责任界限31 。当然,在版权法中这种责任也有严格化的趋势。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