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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的学术风气

法学院的学术风气


张骐


【全文】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论语.雍也篇第六》
  一、法律教育的任务与法学院的学术风气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全体师生目前正在努力创建建世界一流法学院,这一工作与法学院的学术风气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笔者以为,法学院是否需要学术风气以及需要什么样的学术风气与法律教育的任务和法学院的培养目标紧密联系。笔者孤陋寡闻,尚未看到有关当代中国法律教育的集中规定或表述。1999年2月1日在北京大学光华楼,笔者参加了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吴志攀教授主持、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肯尼迪大法官、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教授以及十几位中国法学院院长、系主任、法学教授参加的“法律教育圆桌会议”。在那次会议上,笔者看到了肯尼迪大法官带去的一份《法律教育的八大使命》,照录如下,以供参考:“维护自由的制度;以学习来维护和促进法律;使他人能够承担这一任务;教育人们理解法律,并鼓励关于法律问题的辩论;使学生将来有能力执业;教育律师遵守职业道德,使其具有较高的礼仪和公众服务水平;协助对律师和法官的继续教育;代为保管政府文件及其他法律材料。(并非所有法学院皆需完成这些任务;不同的法学院可将不同的目标作为它们的主要使命)”[1] 上述内容大概是美国法律教育工作者对法律教育的一般理解。由于社会制度、历史传统和意识形态的原因,我们不必完全同意。但其中不少内容具有法律教育的共同性,或者至少可以供我们借鉴。
  在我国,关于法学院的培养目标,目前仍在讨论之中,尚无定论。我个人同意将法学院的目标确定为培养律师 [2],我也完全赞同2000年北大法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将自己定位于“研究型法学院”。培养律师与“研究型法学院”是相辅相成的。它们都以法学院的学术风气为基础。良好的学术活动是培养优秀律师所应当具有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敏捷的思维、雄辩的口才的必要条件。可以说,法学院的学术风气是法学院安身立命并蓬勃发展的关键。美国法学院都以培养律师为目标,但一流法学院绝对以一流的学术研究为基础。象哈佛法学院,大多数学生毕业后都要去作律师,可他们在学期间无不积极投身于各种各样的学术活动之中。《哈佛法律评论》就是这众多学术活动的一个杰出代表和体现。笔者在德国海德堡结识 了一位已经从法学院毕业、正在写作博士论文的青年。当时他一边作有关国际公法方面一个非常专业化问题的研究,一边在研究所打工挣钱,一边在许多律师事务所中寻找工作。我曾经向他询问涉及德国前总理科尔的有关法律问题、德国宪法中有关法治与人权的规定、德国公民的兵役义务等许多问题。他丰富的学识、良好的修养、训练有素的研究能力和法律技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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