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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经济法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释义
第50条 ←第七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释义
WWW.FSOU.COM 来源:www.fsou.com 时间:2008-11-15


  第五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释义】本条是对单位负责人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用语含义的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的含义。强化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是这次修订《会计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同时,还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作了相关规定。为了便于本法的上述规定在实践中得到贯彻落实,本条对单位负责人的含义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本法第二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中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其中有些是法人,如公司、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等,有些是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本条是分二种情况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界定的,第一种情况是,如果单位为法人,则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所谓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二大类。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以下特征:(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由法律或者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的,我国的很多法律都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厂长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又如,《公司法》第四十五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分别规定董事长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法定代表人是根据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有权负责处理法人事务的人,法定代表人在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权限内代表法人进行活动时,并不需要法人的另外授权。此外;法定代表人作为法人的负责人,由其代表法人进行诉讼活动。(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执行职务的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法人行为时,他的行为即为法人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为法人所设立的权利应为法人享有,由此产生的义务和责任,亦由法人承担。具体来说,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都是由法律或者章程作出了明确规定的,为企业的厂长、经理或者董事长,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职负责人。有章程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其法定代表人一般在其章程中予以载明。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单位为非法人,则其负责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这里也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或者对外代表单位的人员。比如,《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由此表明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单位,要求其章程或者登记文件中载明主要负责人的,所载明的主要负责人为其负责人。例如,对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其章程中载明并向登记机关登记的主要负责人为其负责人;对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其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的登记证中载明的主要负责人员为其负责人。
  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含义。根据本条的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国务院财政部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其一项非常重要的职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可以保证我国会计制度的统一、完整和权威,有利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当然,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并不排除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依据本法制定。本法是我国会计制度、会计监督与管理的基本法律,比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以本法为依据,不得与本法相违背和抵触。(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不是由一个规范构成的,而是由一系列规范构成的,这些规范分别规范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一个或者几个方面。《会计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1992年我国实行会计制度改革以来,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及会计管理的制度,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规范和完善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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