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中心
|
法律动态
|
中国法制
|
首都之窗
|
请输入登录口令:
说明:
1、本稿法定职责的依据为2005年7月1日前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
2、区政府法制办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对法定职责作相应的修改。
3、本稿仅供内部参考。
制作日期:200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