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八章 所有权

  基本要求:

  了解: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相邻关系的概念,国家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客体、保护,集体所有权的概念、主体、行使和保护,私人所有权、法人所有权的内容。

  理解:所有权的内容、种类,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主要的相邻关系。

  熟悉并能够运用: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的基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所有权的内容(占有使用 收益 处分)

  第二节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与其他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 私人所有权 法人所有权(企业法人所有权 其他法人所有权)

  第三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 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业主的管理权)

  第四节 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第五节 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

  善意取得 拾得遗失物 发现埋藏物 主物转让时从物的所有权归属与孳息所有权的归属 添附(附合 混合 加工) 先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