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基本要求:

  了解: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上诉与抗诉的概念,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概念。

  理解:第二审程序的功能和意义,上诉、抗诉的主体范围、理由、期限,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程序和审理后的处理,二审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处理,对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程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第二审程序的规定,上诉状、抗诉书的制作。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审程序的功能和意义

  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上诉和抗诉的概念(提起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机制 上诉的概念抗诉的概念)  上诉、抗诉的主体(上诉的主体 抗诉的主体) 上诉、抗诉的理由(上诉的理由 抗诉的理由)  上诉、抗诉的期限(上诉的期限 抗诉的期限)  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上诉的方式与程序抗诉的方式与程序)  上诉状、抗诉书的内容与制作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全面审查原则及内容  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内容)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开庭审理的方式和程序 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要求 阅卷与调查相结合不开庭审理的方式和程序)  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改判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的次数)  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 对自诉案件的处理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第四节 对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

  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  违法处理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不同情形的报请复核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的处理)